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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答案
2026年1月1日起,出口退(免)税改按两份新文件执行:政策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11号),操作看《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旧的财税〔2012〕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同时废止。对外贸企业来说,日常操作上要改的主要有6处:备案表、备案单证、收汇材料、申报期限、凭证类型对应的处理方式、退税率核算。
一、出口退税新规换了哪些文件,旧业务怎么算?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前 | 2026年1月1日起 |
|---|---|---|
| 政策文件 | 财税〔2012〕39号等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 |
| 管理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等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 |
| 增值税上位法 | 增值税暂行条例 | 《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26号) |
需要注意第11号公告里的过渡条款: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发生的出口业务,仍按原政策执行,不适用新规中"36个月未申报视同境内销售征税"的规定。所以2025年报关、2026年还没报完的单子,要按原规定单独核对,不能和2026年的新单混在一起处理。
二、第1件事:备案表从5张合成1张
按国家税务总局对第5号公告的解读,原来的出口退(免)税备案和几类特定业务备案,一共5张表,合成了1张通用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第5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在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申请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时办理备案。第一次做退税的工厂和外贸公司,不需要提前很久去备案,但第一次申报前必须办完。已经备案的企业,如果名称、银行账户、退税办法这些信息变了,要及时办理变更。
三、第2件事:备案单证15日内归档,保存10年
第5号公告第四十五条要求,申报出口退(免)税后十五日内,把备案单证整理好,并按申报时间顺序编一份目录。备案单证主要有三类:
- 购销合同(出口合同、购货合同等);
- 出口货物运输单据(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等);
- 委托报关的,还要有委托报关协议和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
保存期为十年。第四十六条允许纸质、影像或数字化任选一种方式保存。很多企业的单证散落在业务员邮箱和货代微信里,建议按"申报批次—报关单号"建文件夹,每批申报完当周就归档。
第11号公告把"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的出口货物"列为适用免税而不是退税的情形。单证没按时归档,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这部分退税拿不到。
四、第3件事:收汇材料平时不用报,但要留着
第5号公告第四十九条规定,大多数情况下申报退税时不需要报送收汇材料,举证材料留存备查。以下情形除外,申报时仍要报送收汇材料:
- 在报关出口之日次年4月30日之后才申报退税的;
-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为四类的;
- 之前被发现收汇材料有虚假问题的。
不用报送,不代表不用收汇。收汇期限和没收到钱的处理,见本站《出口货款没收回来,已退的税要不要冲回?》。
五、第4件事:申报期限有了36个月上限
新规下,报关出口的货物应在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申报期内申报退(免)税。错过这个时间,还可以在36个月内补报(需同时提供收汇材料);超过36个月仍未申报的,按视同境内销售征税。具体怎么算,见本站《出口退税逾期没报,次年4月30日之后还有36个月吗?》。
六、第5件事:专票、普票、没票,结果完全不同
第11号公告对外贸企业"购进后直接出口"的货物,按取得的凭证分三种结果:
| 购进凭证 | 一般适用 | 对企业的影响 |
|---|---|---|
| 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符合退税要求的凭证,其他条件也满足 | 退(免)税(外贸企业适用免退税办法) | 退还对应进项 |
| 普通发票 | 免税 | 出口环节不交增值税,进项不退 |
| 什么购进凭证都没有 | 征税(符合国务院规定的除外) | 按内销计算缴纳增值税 |
"没有发票就按免税处理"是一个常见误解。按新规,完全没有合法有效购进凭证的,默认是征税,除非属于国务院规定的例外情形(例如符合条件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等,以对应专项规定为准)。货源没票的企业,接单前就要先确定出口方式。
七、第6件事:不同退税率要分开报关、分开核算
第11号公告第三条规定,适用不同退税率的出口业务要分开报关、核算和申报,未分开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
同一张报关单里混装多种商品的外贸企业,要让报关行按商品编码分别列项,财务按商品分别归集进项,否则高退税率商品可能按低税率退。
常见问题
Q1:2025年12月报关、2026年才申报,按新规还是旧规? 按出口业务发生时间判断。2025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出口业务仍按原政策执行,申报操作按现行系统流程办理,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具体口径。
Q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能退税吗? 不能。第11号公告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列为免税情形,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但不退税。
Q3:备案单证可以只存电子版吗? 可以。第5号公告第四十六条允许纸质化、影像化或数字化方式留存,但要保证能完整调阅,并按申报时间顺序编目录。
Q4:新规下骗取退税有什么后果? 第5号公告第六十一条规定,骗取出口退税的,追缴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同时按骗税金额和次数分档停止出口退税权;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及其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26号)
本文为一般性政策说明,政策核对日期为2026年10月3日。具体业务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和企业真实资料为准。
金豆财税可以做什么
金豆财税可以按新规帮外贸企业做一次出口退税体检:核对备案信息是否需要变更,检查已申报批次的备案单证是否齐全,列出临近次年4月30日和36个月节点的报关单,并按凭证类型把待出口订单分成退税、免税、需调整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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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税率、政策和申报期限的内容需人工核对。具体事项请结合真实资料与主管部门现行要求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