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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答案
两项政策都只针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内的零售出口企业:
- 增值税、消费税"无票免税"(财税〔2018〕103号):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满足在综试区注册并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货物不属于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这三项条件,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 企业所得税4%核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符合条件的,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统一按4%确定。
佛山是2019年12月国务院批复设立的第四批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之一。2026年出口新政实施后,这两份文件仍在执行。
一、什么是"无票免税"?
外贸出口的常见规则是:有专票可以退税,有普票可以免税,什么购进凭证都没有的要按内销征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符合国务院规定的除外")。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卖家的货源经常来自批发市场、小工厂,拿不到发票。财税〔2018〕103号就是针对这种情况的例外:在综试区内,对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零售出口货物,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
-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 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 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注意是免税,不是退税:出口环节不交增值税,但也没有进项可以退。
二、4%核定征收怎么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有效)规定,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 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 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 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算一个例子(示例数据):某佛山跨境电商公司一年零售出口收入800万元,全部符合上述条件。
- 应纳税所得额 = 800万 × 4% = 32万元
- 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所得税 = 32万 × 25% × 20% = 1.6万元
- 如果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所得税 = 32万 × 25% = 8万元
第36号公告明确,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取得的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以享受免税收入优惠。
三、哪些卖家用不了?
| 情况 | 能否适用 |
|---|---|
| 注册地不在综试区城市 | 不能 |
| 在综试区注册,但出口不在综试区所在地海关申报 | 不能 |
| 按一般贸易(0110)出口 | 不能,按一般出口政策处理 |
| B2B出口(9710、9810) | 两份文件针对的是零售出口,B2B模式通常不适用,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
| 已取得专票、可以退税的货物 | 按退(免)税政策处理,不需要用无票免税 |
很多卖家以为"做跨境电商就能4%",实际上注册地、申报海关、出口模式三项缺一不可。
四、海外仓模式呢?
走海外仓(9810)的企业,可以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的"离境即退税":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出口退(免)税,货物尚未实现销售的,按"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方式申报。前提是有合规的进货凭证,和无票免税是两条不同的路。
五、适用前要准备什么?
- 确认公司注册在佛山等综试区城市,并完成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
- 确认出口申报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申报模式为9610;
- 每票出口数据(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在平台如实登记;
- 平台账单、订单、物流资料按月归档,能和出口申报数据对上;
- 向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核定征收的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Q1:在佛山注册,但货从深圳口岸出,可以吗? 按两份文件的条件,出口货物要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跨关区申报是否认可,要先和主管税务机关、海关确认。
Q2:无票免税的货物,以后拿到了发票能改成退税吗? 要看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是否符合退税条件,并按退(免)税管理办法办理,不能自行变更。
Q3:4%核定之后,还需要做账吗? 需要。核定只改变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方式,平台登记数据、订单、收款和出口申报资料仍要完整留存。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2019年12月)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海外仓"离境即退税")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
本文为一般性政策说明,示例数据仅用于说明计算方法。政策核对日期为2026年10月3日。
金豆财税可以做什么
金豆财税可以帮跨境电商卖家核对注册地、申报海关和出口模式是否符合条件,整理平台登记数据和出口申报的对应关系,并和其他出口路径(一般贸易退税、1039市场采购)一起比较,选出适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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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税率、政策和申报期限的内容需人工核对。具体事项请结合真实资料与主管部门现行要求确认。